離婚財產分割存在脅迫

離婚財產分割存在脅迫
離婚財產分割存在賠償嗎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由此可知,夫妻離婚只有出現上面四種情形,纔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夫妻離婚的財產分割肯定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在處理財產分割的時候,發現一方存在法律規定的過錯責任,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和過錯方少分財產。


實踐中,法定離婚財產的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分割原則才行,這樣才能保證最後作出的財產分割是相對合理、公平的,不過在分割的過程中也要考慮到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包括一方存在過錯、不撫養子女等等。以上就是律師365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