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的時限

工傷死亡賠償的時限
報工傷的時限
公司應該在勞動者發生工傷之日起30天內申請工傷鑑定,如果公司不申請,勞動者應該自工傷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請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