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惡意加價應該怎麼樣辦

拍賣惡意加價應該怎麼樣辦
拍賣惡意加價應該怎麼樣辦
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不得作爲拍賣標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需經審批才能轉讓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在拍賣前,應當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規定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惡意串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拍賣無效,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人處最高應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對參與惡意串通的拍賣人處最高應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