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關於房屋過戶在那個部門辦理(1)房地產證買賣登記申請表 (2)房地產買賣合同 (3)房屋買賣徵詢意見通知(房屋屬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產證(如兩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證) (5)測繪分戶圖(按申請戶數) (6)買賣雙方身份證明 (7)解困房買賣合同(屬解困房) (8)地價評估答覆書(未辦土地有償出讓手續的房地產) 出售或購房一方屬單位者,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4)有關部門同意出售或購買的證明 屬抵押(按揭)購房者,還須提供以下資料: (1)房地產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2)抵押物價值評估書或雙方確定價值協議書 (3)抵押合同和主合同 (4)主管部門或董事會同意抵押的證明 (5)金融機構法人資格證明 (6)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7)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二、辦理房屋過戶的過程是怎樣的 1、持有房地產證的房屋出售,交易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並申報成交價格,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交易過戶和登記手續,購房者領取房地產證。 2、若屬抵押(按揭)購房,在辦理交易過戶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核發《房地產他項權利證》給銀行。 收件前,申請人到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領取結果。 申請人備齊資料到收件視窗申請登記。 收件人員進行收件預審後立案受理,預約過戶時間,涉及抵押(按揭),同時受理抵押登記,核發《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 辦案人員對資料進行審覈,根據需要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申請人按預約的過戶時間,到過戶視窗領取繳款單,繳納有關稅費。 申請人憑稅費發票到過戶視窗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申請人到發件視窗領取房地產證。屬抵押(按揭)同時領取他項權證。 辦理期限:從收件視窗立案受理,領取《房地產申請登記回執》之日計算10個工作日。(涉及其他登記業務合併受理的,相應增加該業務辦理時間)。以上是關於房屋過戶在那個部門辦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