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投訴法官

怎麼投訴法官
怎麼投訴法官

可以透過以下部門進行投訴:

1、紀檢監察部門,即當地人民政府的紀檢監察部門,查清楚的該法官的工作資訊,整理好個人所掌握的資料,然後到法官所在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投訴,相關部門會進行查實。

2、上級主管部門,即上級人民法院投訴,法官所在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投訴,提供相關的資料,注意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

3、向執行局長投訴,執行局長是執行案件承辦人的直接領導,向其投訴最快捷、最有效。投訴時要詳細說明承辦法官的失職或工作不力或違法違紀的事實,切中要害,便於局長對下屬進行有效管理。

4、各級紀委的網站,各級紀委都設有舉報的相關的網站,可以將詳實的資料以實名制的方式,發給各級紀委的投訴舉報視窗。

除此外,還可以透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違法違紀舉報中心網站進行舉報。

《監察法》第十七條

上級監察機關可以將其所管轄的監察事項指定下級監察機關管轄,也可以將下級監察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事項指定給其他監察機關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