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改革的重點及內容

增值稅改革的重點及內容
增值稅改革的重點及內容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爲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爲9%。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爲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三、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爲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爲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爲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爲,出口退稅率調整爲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