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轉移財產不還錢該如何辦

債務人轉移財產不還錢該如何辦
債務人轉移財產不還錢該如何辦
遇到債務人轉移財產不還錢的情況,要儘快起訴。
如果是起訴前債務人轉移財產,債權人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如果是在訴訟過程中或在法律文書發生法律效力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造成人民法院無法執行的,即屬於惡意轉移資產的行爲。對此行爲,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爲,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爲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爲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爲;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爲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爲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爲;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