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財產應該按照怎樣的順序進行清償

破產財產應該按照怎樣的順序進行清償
破產財產應該按照怎樣的順序進行清償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進階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公司若然真的沒有錢了,採取勞動仲裁方式的即使贏了,也很難履行按時發放工資。如果是進入破產程序,就好辦了,職工工資都會得到優先受償的。趁公司還沒有把財產全部處理掉,最好儘快進入破產程序,不然先付誰錢就是公司說了算,職工工資很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