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 人身意外險

車險 人身意外險
人身意外險賠償範圍

(一)基本保障


1、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死亡給付是全部給付。


2、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按殘疾程度大小分級給付殘廢保險金。殘疾給付是分付。


3、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付。醫療給付規定有最高限額,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爲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4、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二)巨災保障


巨災保障即爲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災害保障的險種。巨災越來越成爲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隱患,災難保障也成爲了人壽保險新的關注焦點。


很多壽險產品都將地震、海嘯、泥石流等巨災涵蓋在保障範圍之內,專門的“巨災險”壽險產品比較罕見,而較常見的是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即針對重大自然災害可能給消費者帶來的重大損失,給予雙重保障。


不過,類似暴亂及核爆炸(核輻射)等情況,不同於自然災害,一般不在壽險公司的承保範圍內。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時所購買的短期意外險,如航空意外險,公交車票中所含意外險等,一般只對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發生的意外負責,對地震等特殊災害是不負擔責任的。


但個別設定有地震免責條款的險種,比如健康險,也可以透過購買附加地震險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責任。


誤工費的計算標準是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收入狀況才能確定的,但是受傷的遊客想要索賠誤工費的話也得結合受傷的具體原因,保險公司纔會賠付的,如果是遊客個人沒有聽從導遊的安排導致的傷害,保險公司是沒有賠償的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