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 去央企合同違約

應屆生 去央企合同違約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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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生能直接籤勞動合同嗎

很多人對比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都會有這樣的疑問:兩者涉及的條款內容類似,爲什麼學生畢業要簽訂就業協議呢,直接籤勞動合同不就可以了嗎其實,就現階段的畢業模式而言,就業協議還有一定的存在價值。

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的計劃是基於企業內部人員規劃而定,目前來看,國內企業用人需求往往發現得晚需要得急。應屆畢業生就業市場從每年11月份開始啓動,簽下的學生往往要過半年左右才能到崗,這對企業的規劃要求非常高。

一旦操作不好,就會產生兩種後果:要麼不得不要求學生提前到崗,要麼屆時換崗。前者的做法如今相當普遍。同時在這樣長的一段時間內,簽約學生身邊不斷有同學找工作、簽約,其心態很容易發生變化。找了國企的想去外企,去了非歐美外企的更想去歐美企業。用工雙方的可變性,直接影響到每年畢業生就業市場的穩定。

因此,爲了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就業協議透過學生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學校鑑證的方式,儘可能地將就業意向確定下來,防止變化對另一方產生損失。同時,就業協議將未來入職後的待遇一一明確,也從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將來簽訂勞動合同時細節的變化。

那直接籤一份勞動合同,約定合同自畢業後生效不行嗎客觀地說,直接籤勞動合同同樣是有效的,但卻有一些缺陷。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鑑證,這有助於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後,學校將會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週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

其次,勞動合同只規範學生畢業後的就業行爲,假使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依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侷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我們國家會在各個方面保障着勞動者的權益,所以就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確定關係後要簽訂勞動合同,並且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明工作的具體內容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做出了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爲後,也是可以憑藉勞動合同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