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需要單位配合嗎

工傷認定需要單位配合嗎
工傷認定單位不配合怎麼辦

如果勞動者屬於在工作時間,因爲工作原因受傷的,勞動者應當向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認定爲工傷的,勞動者應當等病情穩定以後,攜帶工傷認定書、病例資料以及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傷殘鑑定,只有鑑定爲傷殘等級的,纔可以按照傷殘等級,要求用人單位和社保部門在各自所承擔的比例範圍之內進行應當賠償。


發生工傷,由單位按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工傷職工。如果單位不予辦理,職工可憑相關證據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種準司法程序。若經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