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鑑定應需要哪些證明

殘疾鑑定應需要哪些證明
殘疾鑑定應需要哪些證明
1、先到勞動局做鑑定,纔可以確定傷殘等級,不同的等級對應相應的賠付標準。
2、須到工傷事故發生地勞動局認定工傷,再進行傷殘鑑定。只有該機構作出的鑑定才具備法律效力,也才能作爲要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依據。
3、傷殘情況的認定以鑑定報告爲準,如果有異議可以在15天內申請重新鑑定。當然,賠償數額是與鑑定出來的傷殘等級直接掛鉤的。
鑑定時注意攜帶門診(急診)病例、住院病歷及各種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