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想查我的開房記錄,去公安局能查到嗎

家人想查我的開房記錄,去公安局能查到嗎
家人想查我的開房記錄,去公安局能查到嗎
去公安局查一個人資訊,通常不會受理,因爲個人隱私受國家法律保護。但是,如果公安機關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理由,如果認爲合理、合法,可以決定幫助查詢,如人口失蹤、尋親、犯罪等等,具體要去公安機關諮詢。《下列行爲可歸入侵犯隱私權範疇: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及將它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衆。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衆或擴大公開範圍。1
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隱私權在生活中,每個人都有不願讓他人知道的個人生活的祕密,這個祕密在法律上稱爲隱私,如個人的私生活、日記、照相薄、生活習慣、通信祕密、身體缺陷等。自己的祕密不願讓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權利,這個權利就叫隱私權。個人通訊祕密權權利主體有權對個人信件、電報、電話、傳真及談論的內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竊聽或竊取。隱私權制度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現代通訊的發達聯繫在一起的,資訊處理及傳輸技術的飛速發展,使個人通訊的內容可以輕而易舉地被竊聽或竊取,因而,保障個人通訊的安全已成爲隱私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個人隱私利用權權利主體有權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隱私,以從事各種滿足自身需要的活動。如利用個人的生活情報資料撰寫自傳、利用自身形象或形體供繪畫或攝影的需要等。對這些活動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隱私的利用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有悖於公序良俗,即權利不得濫用。例如利用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製作淫穢物品,即應認定爲非法利用隱私,從而構成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