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個人的財產受不受影響

破產清算個人的財產受不受影響
破產清算個人的財產受不受影響
1.公司破產對股東個人財產是沒有關係的,公司破產後一般還需要進行清算處理,並以公司的全部清算財產來承擔債務責任,而股東一般是不受影響的,如果股東存在違法行爲則可以追究法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一百八十九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