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雙方需提交哪些資料

二手房買賣雙方需提交哪些資料
二手房買賣雙方需提交哪些資料
(一)買賣雙方提交的資料:
1、買賣雙方填寫的《購房抵押貸款申請表》;
2、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意向書》;
(二)購房人(借款人)需提交的資料:
1、收入證明;
2、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婚姻狀況證明;
3、配偶身份證;
4、若購房人爲企業法人的,需提供法人營業執照、代表人證明書、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及近期財務報表和貸款證等有關證件資料;
5、若購房人無北京市常住戶口,還需提供暫住證及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開具的證明檔案。
(三)售房人需提交的資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受委託人公證委託書和身份證;
2、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檔案;
3、所售房屋的產權證明檔案;
4、若房屋已出租,需提供承租戶的證明檔案及同意出售的檔案;
5、若售房人爲企業法人,需提供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代表人證明書等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