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人應該怎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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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爲失蹤人的制度。爲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透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透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爲失蹤人,併爲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係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爲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爲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