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證據調查有什麼方式民事證據調查有以下幾種方式:1、人民法院依職權經行調查;2、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自行調查收集;3、律師持律師調查令調查收集;4、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事實,都是證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