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合同的效力

從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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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從合同依附於主合同。在主合同有效的情況下,沒有合同無效的情形(合同法52條規定)該從合同即爲有效。從合同,是指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同中,必須以主合同的成立爲條件而存在的合同。從合同是一種非獨立性合同,對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賴性,是具有附屬或依附意義的合同。例如,《擔保法》中規定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等,便是以借貸合同、買賣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合同爲主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