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普通執行的步驟

法院普通執行的步驟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覈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執行步驟




    注射時,死刑犯被帶進執行室或執行車,執行法警將其固定在注射牀上,連接好心率測量儀器。



    具體執行時有三個步驟。首先,執行人員將與注射泵相連的針頭扎進死刑犯的靜脈血管,與平時的靜脈注射完全相同。這一過程中,執行人員需要經過專門的培訓。



    接下來,執行人員對注射泵進行適當調節,執行號令發出後,執行人員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鍵,藥物開始注入死刑犯體內。很快,電腦顯示屏上的腦電波從有規律的波動變成幾條平行的直線,腦電波的前後變化被清晰地印在紙上。這將作爲死刑報告的主要內容。



    最後,將由法醫根據心跳、呼吸等來確認罪犯死亡。



    我國的法律法規會在各個方面都規範着公民的行爲和權益,如果在日常中公民做出了違法法律的行爲後,也是會受到司法部門的制裁和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後,也是會對犯罪嫌疑人處以死刑,那麼我國在之前實行的是槍決死刑的方式,在近幾年也是開始實行了注射死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