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注意的事項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繫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