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領結婚證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分爲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1)申請。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離異的須持離婚證或離婚裁判書。(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爲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