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需要具備的條款有哪些呢租賃合同包括以下條款:1、租賃物的名稱;2、租賃物的數量;3、租賃物的用途;4、租賃期限;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6、租賃物的維修;7、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方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