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規定民法典情勢變更是否屬於合同免責

最新法律規定民法典情勢變更是否屬於合同免責
最新法律規定民法典情勢變更是否屬於合同免責
不屬於。
通常來說:
根據法律規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情勢變更不屬於合同免責的事由,因爲發生情勢變更的情形時,當事人需要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所以綜上所述一般是透過和當事人進行協商予以處理,而不是免責,因此情勢變更不是屬於合同免責。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條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礎條件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當事人一方明顯不公平的,受不利影響的當事人可以與對方重新協商;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根據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