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該怎麼認定

商標侵權該怎麼認定
商標侵權該怎麼認定
商標是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商業標識。隨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市場競爭進一步加劇,加之地方保護、對侵權獲利的瘋狂追逐等因素,商標侵權行爲不時發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七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7.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 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 故意爲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的;
(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