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決的執行機構是哪級法院

仲裁裁決的執行機構是哪級法院
什麼是公司的執行機構
董事會。
董事會(Boardofdirectors)是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規定,按公司或企業章程設立並由全體董事組成的業務執行機構。
董事會是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這一權力機關的業務執行機關,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所作的決定,董事會必須執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爲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透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