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合夥協議

綠化合夥協議
政府租地搞綠化合法
合法的。政府可以透過決定、命令進行土地徵收的,這個是法定權利。雖然這個權利有待商榷,但是現在確實就是這樣的。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維護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