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稅計稅依據

附加稅計稅依據
附加稅計稅依據
全面實施營改增後,附加稅的計稅依據主要是應交增值稅額。 附加稅包括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計算公式爲:
城建稅=增值稅*5%或7%
教育附加費=增值稅*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稅*2%
計稅依據是指計算應納稅額的根據。計稅依據是課稅對象的量的表現。計稅依據的數額同稅額成正比例,計稅依據的數額越多,應納稅額也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