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7天可以見面麼

行政拘留7天可以見面麼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爲。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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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7天怎麼算時間

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爲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爲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爲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於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執行,則應當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嚴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