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起草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

要如何起草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
要如何起草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
1、起草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議應當寫明買方、賣方的基本資訊;該套房產的具體資訊;雙方自願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和房子的退款時間;退款完成以後的一些違約責任等內容。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