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一金開始繳納時間

五險一金開始繳納時間
五險一金繳納時間

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申報事項包括:(一)用人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地址及聯繫方式;(二)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戶名及賬號;(三)用人單位的繳費險種、繳費基數、費率、繳費數額;(四)職工名冊及職工繳費情況;(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在一個繳費年度內,用人單位初次申報後,其餘月份可以只申報前款規定事項的變動情況;無變動的,可以不申報。其次,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爲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相關公積金政策,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爲職工年工資總額除以發放工資的月數。新錄用和新調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職工本人當月工資。職工工資總額按國家有關部門和省有關規定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調整一次。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當月無人員變動,應當自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爲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省直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設立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單位當月如有人員變動,應當自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日內根據人員增減情況,填寫《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報送省直分中心,按審覈後的金額,一併匯繳到省直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設立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繳存,新調入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


綜上所述,由於地區不同,可能在繳費時間上有些微差異。而且根據目前的試點情況,在繳費項目上,邯鄲鄭州地區繳費項目已經沒有生育保險的徵繳。但是大體上而言,公積金繳費是每個月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也是由單位代爲辦理。以上就是對“什麼時候交五險一金”的回答。更多相關知識建議諮詢365網站律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