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恤滋事罪已經批捕以後程序怎麼走

尋恤滋事罪已經批捕以後程序怎麼走
尋恤滋事罪已經批捕以後程序怎麼走

尋恤滋事罪已經批捕以後程序是向法院提起公訴然後法院開庭審理依法判決。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也就是說,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最長是八個月。然後,案件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證據移送到檢察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