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是什麼

建制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是什麼
建制鎮土地使用稅徵稅範圍是什麼
1、徵收土地使用稅的範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國家所有、集體所有的土地;納稅人新徵用的耕地;購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均需繳納土地使用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爲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前款所稱單位,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以及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軍隊以及其他單位;所稱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