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多長時間能起訴

車禍多長時間能起訴

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交通事故可以透過調解解決,如果始終無法達成一致的,也可以進行民事訴訟。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二審程序、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的目的。

車禍多長時間能起訴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車禍多長時間能起訴
1、因車禍遭受人身損害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三年內可以起訴。
2、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是指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由於我國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只有短短的1年,因此,確定其起算時間就特別重要,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又因其特殊性,時效期間的起算規則更是長期困擾民事審判工作的一個難點。
3、很多人認爲侵權糾紛案件“訴訟時效自侵權行爲發生之日起計算”,經研究發現,現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中並沒有這樣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而道路交通事故通常受害人當場受傷,所以訴訟時效期間自事故發生之日起算。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算,三年內可以起訴。這是實踐中最爲常用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