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回來工資打折

產假回來工資打折
打折減價的商品可以退換嗎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削價”、“打折”都只是定價上的策略,是商家的個人行爲,與商品質量無關。無論商家定多低的價格,都必須保證商品質量,除非商家標明降價商品是本身有瑕疵,或因其它問題滯銷的“次品”、“處理品”,而“處理品”因爲消費者事先已從商家的介紹中知道其問題所在並能接受,纔可以不退不換。對於商家的不公平、不合理格式的合同,如“減價商品概不退換”等,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