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駕籤告知書

醉駕駕籤告知書
請問一下醉駕可以增駕嗎,望告知
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爲一個記分週期,你有酒駕,就是被記滿12分。你應該是在這個記分週期內參加學習考試,記分被清零了。 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又是一個記分週期(此爲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這個記分週期你不能記滿12分。 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又是一個記分週期(此爲本記分週期),那你在2012年7月初次領證日期之後就可以去增駕C1。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11 號)規定是這樣說的: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滿分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