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如何計算

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如何計算

許多車主爲了給自己的愛車更多的保障,通常會購買一份保險商業險作爲補充。車主在行駛過程中如果不幸發生意外,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後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但是,車子保險一般情況下都是不保人的,所以車主要合理搭配交通人身意外險,做好保障纔有備無患,當出現交通事故時處理方式應當妥當,至少也要做好交通保險索賠方面的知識,將精力與財力的損失都降低到最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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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超出交強險賠償限額怎麼辦


超過的部分,參照下列比例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1、當事人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當事人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當事人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當事人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相關知識: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用注意問題

就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及相關問題,結合實踐,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問題:

(1)傷殘鑑定費的標準。傷殘鑑定費的賠償標準就是傷殘鑑定機構收取的費用,鑑定機構是合法的專業鑑定機構。對於鑑定費,賠償時需要儲存鑑定費的票據,同時還應當與鑑定結論進行對照。

(2)對於傷殘鑑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致害人一起申請合法的專業機構進行鑑定,如果是單方面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鑑定結論是屬於證據之一,如果致害方不認可鑑定結論,是可以申請法院重新鑑定的,如果重新鑑定與原鑑定不服或不存在傷殘情況,法院是可能不支援賠償鑑定費用的。

(3)受害人申請傷殘鑑定,如經鑑定不夠傷殘級別,受害人能否要求賠償傷殘鑑定費用。從理論上說,作爲一般普通人,在沒有專業鑑定知識情況下,除從一般普通人能夠認知的不可能構成傷殘的情形下,比如劃傷、碰傷等輕微傷 害。當事人申請傷殘鑑定不構成傷殘是支出的費用是可以要求賠償並得到支援的。但如果第一次鑑定不構成,反覆進行鑑定,超出一次的鑑定費用是不應該承擔的。

大家應該明確當交通事故的賠償超出交強險的範圍時,首先應該確定的是事故當事人雙方的責任劃分。負有全部責任的當事人一方,應該負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具體的賠償標準還要參考具體情形下,事故人員受傷的程度以及相關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