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應該怎麼賠償

離婚損害應該怎麼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舉證應該怎麼做啊?
修改後的婚姻法規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即該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提出: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一規定是在充分考慮我國婚姻家庭現狀,爲維護健康的婚姻家庭關係而做出的,對制裁離婚過錯者,保護無過錯方,維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人身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反映在訴訟實踐中,一方以對方有婚外情或實施家庭暴力爲由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損害賠償。經過近二年的實踐,在離婚時提出此類主張的不在少數,而能夠支援的不足一成。 以上是對離婚損害賠償舉證 如何做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