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僱傭工人沒簽訂勞動合同

小店僱傭工人沒簽訂勞動合同
小店僱傭工人勞動合同是否必須簽訂

個體工商戶是合法的用人單位,招收的員工也是按照其安排從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規章制度約束,按勞取酬,符合勞動部規定的勞動關係成立條件,因此屬於勞動關係。只要是屬於勞動關係,就必須要和工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爲即不違法。(《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