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稅與騙稅的區別

漏稅與騙稅的區別
漏稅與騙稅的區別
漏稅是指納稅人並非故意未繳或則少繳稅款的行爲。對漏稅者稅務機關應當令其期限照章補繳所漏稅款;逾期未繳的,從漏稅之日起,按日加收稅款滯納金。騙稅是指假報出口或則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爲。對這種行爲的處罰是: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以外,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納稅人繳納稅款後,採取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偷稅的規定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騙稅的規定處罰。漏稅與騙稅的區別,關鍵是2種行爲的出發點不同。漏稅是無意的,而偷稅是故意。且偷稅行爲比漏稅行爲情節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