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要承擔連帶責任怎樣辦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要承擔連帶責任怎樣辦
夫妻一方貸款,另一方要承擔連帶責任怎樣辦
【法律意見】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因爲另一方不知情,也沒有此擔保債務也沒有用於生活共同消費,所以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不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涉及夫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透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爲正確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法律規定,制定本解釋。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應予支援。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