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費標準具體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訴訟費標準具體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訴訟費標準具體是怎樣的
1、案件受理費。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申請費。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交通事故訴訟費計算就是按照一般的民事訴訟的訴訟費計算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