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前提是什麼?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前提是什麼?
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前提
(1)必須是在同一雙務合同,互負債務,具有關聯性,形成對價關係。

在單務合同中,不存在不安抗辯權的問題,不是同一雙務合同,也不存在不安抗辯權的問題,雖是同一合同,但沒有對價關係,同樣也產生不了不安抗辯權。  (2)對方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

設立不安抗辯權的目的是爲了保障先履行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行使不安抗辯權必須以後履行的一方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爲前提,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後履行的一方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就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

以上是不安抗辯權的行使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