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徵收賠償

關於土地徵收賠償
關於土地徵收補償
土地徵收補償費的標準各個區、縣、市都不一樣,按照法律的規定地方政府應每三年就某產值進行統計,據我多年辦案經驗,貴州現在各地沿用的標準都是2004年之前的,這就意味着補償很低,且不合法。如果要向拿到法定的補償費,在徵收補償方案公佈後,你們應及時申請行政裁決,對行政裁決不服的,應及時提起行政訴訟。一旦,公示期屆滿,被徵地農戶沒有異議,或有異議但未申請行政裁決的,政府部門有權按照公示的徵收不差方案確定的標準予以補償,如你們不同意,政府可依照法定程序強制拆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