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內患病對方起訴離婚

一方婚內患病對方起訴離婚
一方患病對方是否可以要求離婚

以下情況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


1、一方患禁止結婚疾病的,一般是指患麻風病尚未治癒的、艾滋病、梅毒、淋病、麻風、甲肝、開放性肺結核、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鬱症等嚴重的傳染病、精神病。


2、性無能且無法治癒。這類疾病包括先天性性無能、後發性性無能。不管屬於何種原因,只要是無法治癒,且無法完成性行爲,對方要求離婚,都應當認定爲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爲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


3、一方隱瞞精神病史,經治不愈。這種情況,不要求難以治癒,只需要經過治療沒有治癒即可,或者久治不愈,就可以作爲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