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勝訴公司拒不執行

勞動仲裁勝訴公司拒不執行
申請勞動仲裁能勝訴嗎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優越性,用仲裁的方法解決爭議,程序簡便,時間比較短,專業性強。參加仲裁的仲裁員是來自勞動和法律方面的專家,具有處理勞動爭議的豐富經驗,所以仲裁辦案質量一般較高,因此勞動仲裁結果普遍能令當事人雙方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