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在外地辦理離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離婚後在外地辦理離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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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證需要帶什麼證件

如何申報辦理離婚證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2、雙方當事人離婚是完全自願的;

3、雙方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4、雙方當事人對、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

5、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什麼街道或什麼街道的常住戶口;

6、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7、當事人提供的證件原件,必須是合法、完整、真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