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在房屋買賣中的案例

印花稅在房屋買賣中的案例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買賣印花稅的內容


1、納稅

房地產印花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外書立、受我國法律保護、在我國境內適用的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2、依據

房地產印花稅的徵稅對象是特定行爲,而其計稅依據則是該種行爲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3、稅率

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爲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爲0.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爲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 爲每件5元。

4、地點

房地產印花稅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即貼花),即納稅人在書據的立據時和證照的領受時,納稅義務即發生, 即行貼花,而不是指憑證的生效日期。印花稅實行“三自”繳納辦法,即納稅人按照應稅憑證的類別和適用的稅目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自行購花(即自行納稅,一般在當地稅務機關或其他出售印花稅票的處所購花)、自行貼花;對有些憑證一次貼花數額較大和貼花次數頻繁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採用匯貼、匯繳辦法納稅,匯繳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應納稅額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因爲當事人交易的房產性質不同,所以在一些稅費的徵收上面就存在差異。其中房屋買賣印花稅一般是按照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來進行繳納的。而在印花稅的繳納方式上面,也存在四種不同的情況,就包括了貼花法、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按期彙總繳納法以及代扣代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