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扶養費不給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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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給扶養費怎麼辦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

1.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反映,由人民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2.如果對方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9條第2款,“發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直接啓動強制執行程序。

強制執行的辦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

因此,只要對方具有支付能力,就可以透過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措施強制其履行撫養費給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