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代理詞

遺囑代理詞
諮詢怎麼寫遺囑繼承案件代理詞?
寫遺囑繼承案件代理詞, 1、雙方當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和地址。如是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所謂訴訟請求,即要求解決的問題。 3、寫明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應寫明上述內容外,還應寫 明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起訴時的年、月、日,訴狀並要有原告的簽名和蓋章。 還要提供與被告人數相應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個被告增加一份即一個被告二份,二個被告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