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緩的條件具體包含哪些死緩的考驗期如何計算

死緩的條件具體包含哪些死緩的考驗期如何計算
死緩的條件具體包含哪些死緩的考驗期如何計算
死緩的條件:
(1)罪當處死,這是適用死緩的前提條件;
(2)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
死緩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即判決或者覈准死緩的判決宣告或送達之日起計算。此外,如果死緩滿足上述條件後被減爲有期徒刑,則有期徒刑的刑期從死緩考驗期滿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刑法》第四十八條,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進階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覈准。